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需要有证据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但如果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离婚时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有: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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