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常常会遇到开发商推出的各种“赠送面积”优惠活动,如赠送花园、露台、小院等。然而,这些所谓的“赠送”并非真正的无偿给予,其中隐藏着不少风险和陷阱。
一、赠送面积的真相
1.价格隐含:一旦房屋附带所谓“赠送面积”,其整体价格往往要比没有赠送面积的房屋高。原本公摊或公共部分就已属于购房人共同所有,并已付过款,当这些部分以赠送面积的名义再次出现时,房款就会有所增加,相当于二次付款。
2.违规操作:关于赠送面积,若未写入合同,可能存在两种违规情况。一是开发商违规操作,原本没有规划设计的面积被擅自赠送;二是侵占公摊或公共部分,这些部分本属于所有业主共有,却被开发商以赠送名义占为己有。
3.抬高房价:开发商进行“赠送面积”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多赚钱。看似赠送,实则是以赠送名义抬高房价,购房者实际上并未获得额外实惠。
买房赠送面积的真相与风险
二、赠送面积的风险
1.法律无保护:对于购房者而言,赠送面积既办不了房产证,也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2.无法兑现:如果买带赠送面积的房屋,而赠送面积未写入合同或产权证中,后期交房时开发商若不兑现承诺,购房者将无证据可证明当时的约定。
3.产权争议:赠送面积如飘窗、小院、露台、地下室等,其产权归属往往存在争议。例如,一层小院本应属于公共面积,但开发商却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导致产权不清。
三、赠送面积的类型及规定
1.飘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2.一层小院:实际上应属于公共面积,但开发商却常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
3.露台:根据2013年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不计入建筑面积。
4.地下室: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四、购房建议
1.谨慎对待赠送面积: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的赠送面积优惠时,应保持谨慎态度,充分了解赠送面积的真相和风险。
2.查看合同与产权证:在购房过程中,务必确保赠送面积写入合同或产权证中,以避免后期纠纷。
3.收集证据:如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但未写入合同,购房者应做好相关取证工作,以备不时之需。
综上所述,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的赠送面积优惠时,应保持理性态度,充分了解赠送面积的真相和风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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