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房产作为重要的家庭资产,其处置和归属问题常常引发关注。婚后买的房子单方是否有权出售,以及共同财产范围如何界定,是许多夫妻关心的焦点。下面将围绕这两个核心问题展开详细探讨。
一、婚后房产单方出售权分析
1.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既然属于个人财产,那么持有该房产的一方就单方拥有出售权。例如,小李的父母在他婚后出资为其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将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那么小李有权自行决定出售这套房子,无需经过配偶的同意。
2.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
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无论房产证是否登记双方的名字,该房产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以平分为原则进行分割。若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子出售,情况则较为复杂。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购买,即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该房产存在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的情况,并且支付了合理对价,还办理了登记手续,那么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不过,如果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则存在例外情况。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比如,小张和小王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小张未经小王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小赵,小赵是善意购买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若这套房子不是家庭共同生活居住所需,小王就很难追回房子,但在离婚时可以向小张请求赔偿损失。

婚后买的房子单方有权出售吗 共同财产范围是什么
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界定
1.《民法典》规定的共同财产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无论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进行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所获得的利润;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专利转让费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处置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协商一致。
2.相关司法解释补充的共同财产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一些特殊情况。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赵和小钱结婚多年,婚前小赵有一套房子,但由于年代久远,无法查清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且多年来双方一直共同居住和使用,那么这套房子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也属于共同财产。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同样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后房产单方是否有权出售,取决于房产的性质和来源。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持有者单方可出售;而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通常为共同财产,单方擅自出售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广泛,既包括《民法典》明确规定的财产类型,也有相关司法解释补充的特殊情况。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房产处置和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房产买卖等重大财产处置时,务必协商一致,避免因单方擅自处置引发纠纷,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同时,在面对复杂的财产问题时,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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