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签完合同后能否退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二手房交易中,购房者与卖方签订合同后,往往会因各种原因产生退房需求:可能是购房计划临时变动,也可能是发现房屋存在重大瑕疵,又或是政策变动导致交易受阻。然而,合同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随意退房可能面临违约风险。

一、可退房的三种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若买卖双方就退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解除合同协议,明确退款安排、违约责任承担等条款。例如,卖方同意返还购房款,买方放弃购买,双方按协议履行即可。
2.存在法定解除事由
当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时,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如房屋因自然灾害严重受损无法交付,或政府出台新政策导致交易无法完成。
卖方根本违约:如故意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房屋存在抵押等权利瑕疵且无法在合理期限内解决,或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等。
买方迟延履行:如买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房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成就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特定解除条件(如卖方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贷款审批未通过等),当条件满足时,满足条件的一方可依约解除合同。
二、退房流程及注意事项
1.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若存在法定或约定解除事由,解除方需书面通知对方,明确解除理由及依据,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催告记录、检测报告、政策文件等)。
2.协商退款事宜
双方应就退款金额、时间及方式等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
3.承担违约责任(如适用)
若因买方自身原因(如无故不履行付款义务)退房,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卖方损失。
若因卖方违约退房,卖方需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买方损失(如已支付的定金、看房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三、退房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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