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娄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开始啦!
小伙伴们注意啦!
千万不要错过哦!
不然将影响明年城乡居民医保相关待遇!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娄底市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时间
财政补助标准2021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580元/人。202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其中省、市、县三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分担方式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040号)的规定执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足额安排预算,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各县市区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于2022年7月底前100%到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的,省财政将相应扣减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扣减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自行补足。
个人缴费标准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2022 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给予50%的资助。过渡期内,对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50%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2年参保资助政策。对困难退役军人、困境儿童等其他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给予不低于25%的资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参保缴费时间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县市区,可将集中参保缴费期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缴费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居民医保。
来源:娄底新闻网